来源 :搜狐财经2022-07-07
7月6日,*ST必康(延安必康,002411)披露,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被追问涉及资金占用、消除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措施、27.96亿元违规担保未实质解除原因、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停滞等10个方面的问题。
其中,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8必康01)实质违约且仍未兑付,本金、利息合计约7亿元,而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8必康01)实质违约且仍未兑付,本金、利息合计约7亿元,不能及时偿还债券的合理性。
公司7月1日复牌后,已经连续4个交易日一字跌停,收盘价报于5.33/股。
停牌两个月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延安必康”变更为“*ST必康”。
今年5月份,因信披违法违规,延安必康又一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延安必康普通股股东总数97,655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或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0日;或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或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在上述四个期间买入*ST必康(002411)股票,并在上述任一期间最后一日收盘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证券律师观察”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
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赔偿款前,不需要支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任何费用。
因延安必康2021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公司前期存在的违规担保合计27.96亿元并未解决。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因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10月证监会已经对公司作出过一次行政处罚。
延安必康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