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专注证券法律学习2022-06-15
近日,延安必康(002411)披露两则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已对8名、148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西安中院分别判决: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6名自然人赔偿1,800余万元,148名自然人赔偿共计24,445,528.05元。
今年5月份,因信披违法违规,延安必康又一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延安必康普通股股东总数66,372户。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或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0日;或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或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在上述四个期间买入,并在上述任一期间最后一日收盘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敬请关注公众号“证券律师观察”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因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10月证监会已经对公司作出过一次行政处罚。
若延安必康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近日,延安必康表示,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进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方的沟通,争取尽早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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