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联达造价圈2025-04-02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深圳建信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云公司”)诉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达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继一审胜诉后,广联达公司再次取得二审胜诉。法院认为,建信云公司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予以全部驳回,最终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建信云公司诉称广联达公司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标书编制工具软件设置技术障碍,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经一审、二审,两级法院均认为,建信云公司所谓的“广联达公司故意设置技术障碍/壁垒,违反行业标准和商业道德”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判决书摘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