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5-03-24
irm1429211问四维图新(002405)董秘你好!贵公司计划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将公司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该计划。请问:均价为12.12元/股,拟实行的授予价为4.88元/股。差价高达 60%左右,是否有失公平公正,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是否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且价格公允”的精神?如果管理层真的看好公司前景,为什么不在二级市场增持?
2025-03-19 14:13:59
四维图新答irm1429211
您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依据与历史回购价无关。公司在制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价格时,从深度绑定核心人才、实现有效激励、遵循“激励与约束对等”等角度出发,广泛借鉴参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相关案例,同时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仔细甄别网络上个别黑帖提到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切勿人云亦云,盲目引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计划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计算为每股4.66元;(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计算为每股4.88元;(3)2023年12月末,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每股4.22元。另外,在交易条件上,在该员工持股计划在遵循政策规定的 12 个月锁定期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了更为严格的限售规定。即所有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不得超过其上年末所持该计划股票总数的 25%。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2025-03-24 20: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