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快报2023-11-08
一封监管告知书揭开了梦洁股份实控人无话语权的原因。11月6日,梦洁股份连续发布两份公告披露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金森新能源被监管。
据悉,2022年6月29日,金森新能源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国富持有金森新能源42.623%股权,李国富实际可支配金森新能源75.4099%表决权,李国富为金森新能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然而,监管部门调查得知,李国富2022年6月与刘必安签署了《代持股协议书》,协议书载明刘必安委托李国富持有金森新能源股权,委托持股比例为 42.62%;刘彦茗(金森新能源董事)2022年3月与刘必安签署《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协议分别载明刘必安系金森新能源实际法定代表人,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作为代持人持有金森新能源32.78689%股权。值得关注的是,金森新能源收购梦洁股份的3.85亿元收购资金中,3.35亿元来自刘必安的相关方,李国富、刘彦茗未实际出资。
因此,由于金森新能源在梦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不真实,湖南证监局拟责令金森新能源改正,并对金森新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森新能源、李国富以及刘必安立案。
有媒体报道称,被立案的刘必安即中战华信集团法定代表人刘必安,此前有新闻指出,中战华信集团在湘子公司曾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数额巨大,中战华信集团法定代表人刘某安、高管浦某等涉案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