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李和亮律师2022-12-27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梦洁股份,002397)在2022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 号)。证监局决定对梦洁股份给予警告并罚款50万元,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同样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350万元。

经查明,证监会认定梦洁股份(002397)未按规定披露在2021年和2022年一季度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由姜天武、李菁、李军、李建伟、张爱纯共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13398万元,构成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在此提醒,凡符合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梦洁股份(002397)股票,并在2022年11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旧持有梦洁股份(002397)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准备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要求赔偿包含印花税、佣金、投资差额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