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杭州网2022-12-23
近日,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梦洁股份,代码:002397)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梦洁股份被处罚预告,投资者索赔将启动。
公告显示,湖南证监局查明,梦洁股份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2021年度,梦洁股份通过员工、供应商、设立基金等渠道,以转账、支付基金管理费、股权投资等方式,由董事长姜天武(原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菁、董事会秘书李军、董事李建伟、原持股5%以上股东张爱纯共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为11598万元。2022年一季度,梦洁股份通过员工、子公司资金周转等方式,由姜天武、李菁、李军、李建伟、张爱纯共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为1800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构成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依据相关规定,梦洁股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信息,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湖南证监局拟决定:对梦洁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目前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梦洁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