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2022-11-28
11月23日晚间,梦洁股份(002397.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姜天武、副董事长李菁、董事李建伟、董事会秘书李军、股东张爱纯于2022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姜天武、李菁、李建伟、李军、张爱纯立案。
据悉,梦洁股份于1981年在湖南成立,于2010年登陆资本市场,是一家专注于家纺主业的现代化企业集团。近期,在经历实际控制人易主不久后,梦洁股份因多项违规行为被深交所下函批评。
值得注意的是,梦洁股份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6月下旬谋划出让上市公司控股权。2022年6月28日,姜天武及股东李建伟、李菁、张爱纯将其持有合计7700万股梦洁股份转让给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长沙金森”),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作为代价,长沙金森将支付四人3.85亿元的转让款,首期款为2亿元。
此外,长沙金森与姜天武、李建伟、李菁签下《关于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拥有1.5亿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梦洁股份总股本的19.77%。
至此,长沙金森成为梦洁股份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的实控人李国富成为梦洁股份新的实际控制人。8月12日,梦洁股份股权变更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国富。
此外,在梦洁股份2021年年报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强调事项为,2021年度梦洁股份存在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所涉股东就包括姜天武、李建伟、李菁、李军、张爱纯。
今年10月,梦洁股份的资金占用事项被监管机构关注,深交所作出《关于对梦洁股份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交所文件显示,梦洁股份存在三大违规行为:
一是梦洁股份在今年4月27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未按规定在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存在业绩预告违规行为。
二是梦洁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末,姜天武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金占用余额为8020万元;2022年1~3月,姜天武和部分股东新增占用公司资金1800万元。上述占用形式包括员工内部借支、缺乏商业实质的对外投资和预付供应商货款等。今年7月,梦洁股份追加确认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期间,姜天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占用公司资金2778万元。姜天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前述占用行为的日最高余额为1.26亿元,占梦洁股份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92%。
三是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梦洁股份2021年年报确认一笔其他应收账款,为报告期内与叶艺峰的往来款,期末余额为6602.73万元,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叶艺峰为梦洁股份控股子公司福建大方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方睡眠”)的法定代表人。2021年,大方睡眠通过往来款的方式向叶艺峰合计提供资金6602.73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6%。梦洁股份未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深交所决定对梦洁股份以及姜天武、黄惠华(梦洁股份时任总经理)、李云龙(梦洁股份财务总监)、李菁、李建伟、李军、张爱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