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09-19
每经AI快讯,“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双象股份(002395.SZ)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5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8月3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A股绿色报告”项目由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共同推出,旨在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本项目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监管数据,筛选监控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表现,加以专业数据分析及深入解读,每日智能写作及时发布上市公司AI绿报,每周推出A股绿色周报,定期动态更新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
值得注意的是,A股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2021年1-7月榜显示,双象股份(002395.SZ),在A股环境风险榜2021年1-7月排名第88,环境风险值为86.54。这份A股全覆盖、数据多维度、信息严核查的国内首份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经过严谨事实核查和科学评估模型,每月动态更新,量化评估上市公司环境表现。
文号为锡环罚决﹝2021﹞9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1年5月7日,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对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访调查,期间,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委托无锡市恒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经采样检测,在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界G1和G2两个监控点位测得的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分别为43和25,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