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达财经2023-07-06
7月4日晚间,合众思壮公告称,公司近日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公司股东郭信平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对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合众思壮存在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的情形。证监会认为,合众思壮公告的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郭信平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管理合众思壮事务,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均签字确认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合众思壮雷达及专网通信业务由郭信平决定引入,其从一开始便知悉前述业务缺乏业务实质及票据贴现费用跨期确认事项,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起主要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合众思壮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公司已于今年5月18日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35号)。
经查明,合众思壮违法事实有四项,包括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监管发现,部分来自客户的收入,其实是来自于合众思壮;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
证监会指出,合众思壮上述行为导致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这也带来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进而违反了《证券法》。
基于查明的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合众思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郭信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部总监袁学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侯红梅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5月10日收盘还持有合众思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信息显示,合众思壮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为7.44亿元,公司是中国较早进入卫星导航领域的企业之一,业务覆盖高精度、时空物联、智能制造等主要方向。
2022年年报显示,合众思壮全年实现营收为19.24亿元,同比下降8.73%,归母净利润为-2.4亿元,同比下降1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