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2023-07-05
7月5日,合众思壮公告称,公司近日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公司股东郭信平先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14 号),对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合众思壮存在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为,合众思壮公告的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郭信平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管理合众思壮事务,在 2017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中均签字确认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合众思壮雷达及专网通信业务由郭信平决定引入,其从一开始便知悉前述业务缺乏业务实质及票据贴现费用跨期确认事项,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起主要作用。
历史信息显示,除公司股东被处罚外,合众思壮已经在今年5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据《红周刊》了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5月1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合众思壮创立于1994年,是国内较早进入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公司之一。对于合众思壮遭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