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3-05-30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合众思壮(维权)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合众思壮维权入口)
2023年5月22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众思壮,证券代码:002383)发布公告称,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35号)。
经查明,合众思壮违法事实如下:1、合众思壮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2、合众思壮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3、合众思壮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4、合众思壮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合众思壮上述行为导致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0,981,933.98元,累计虚增成本1,177,519,578.07元,虚减财务费用117,507,687.45元,虚增利润总额520,970,043.36元。
我会认为,合众思壮公告的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我会决定对合众思壮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合众思壮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是北京金融法院。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买入合众思壮股票,且在2022年5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