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2-05-12
2022年5月10日晚间,合众思壮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随即在5月11日晚间,合众思壮又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合众思壮就业绩变脸问题进行说明。3月30日晚间,合众思壮曾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1年归母净利润预计盈利0.25亿元~0.38亿元修改为亏损0.85亿元~0.95亿元。2019 年至2021年,合众思壮实现扣非后净利润-8.69 亿元、-10.95 亿元和-6.83 亿元。也就是说合众思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合众思壮对此的解释是:疫情。
近期证监会频频发力,加大监管力度,业绩“变脸”的上市公司,受到监管重点“关照”。合众思壮、泽达易盛、国投中鲁三家公司遭立案调查;林州重机、ST济堂遭行政处罚。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重点围绕取消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前置程序后受理与审理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对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废除前置程序,即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不再以行政或刑事处理为前提条件,方便了人民群众提起诉讼。
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团队律师介绍,随着合众思壮被立案调查,股民维权工作随即展开。凡是在上市后到2022年5月10日之间买入合众思壮股票,且在2022年5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合众思壮的投资人,小程序搜俞强律师,参与征集有望获赔,或者自行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股民们起诉需提供:第二条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三)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
公开资料显示,合众思壮是一家北斗导航行业企业,以北斗高精度应用为主营业务方向,以高精度卫星导航技术为基础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精度GNSS基带处理芯片“天琴”及“天琴二代”等基础部件、卫星导航接收机(RTK)等测量测绘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