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崇义县人民政策2022-04-0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 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超高性能钨粉体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崇义县横水镇塔下,地理坐标为E114°17′46. 146 ″, N25°43′ 4.568 ″,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建筑面积约10550平方米,拟建设一条年产5000吨超细碳化钨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新建超细碳化钨车间厂房、仓库及其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1580707600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江西水韵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滨
联系电话:1817276739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 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