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3-02-07
2月7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被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54291元。案号为(2023)豫1102执193号。案件立案日期均为2023年2月6日。
亚厦股份始创于1989年,注册资本1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
亚厦股份曾涉司法案件2860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386条,案件总金额为94,129.46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7.85%,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