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3-01-29
1月29日消息,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金额约9.3万元。案号为((2023)浙0604执374号。案件立案日期均为2023年1月28日。
亚厦股份始创于1989年,注册资本1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
亚厦股份曾涉司法案件2851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386条,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387条,案件总金额为95568.76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7.71%,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