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3-01-06
1月6日消息,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被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659元,案号为(2023)鄂0111执67号。
据查,亚厦股份始创于1989年,注册资本1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