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12-06
乐居财经 12月6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近日被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12137元,案号为(2022)浙0604执3538号。
亚厦股份始创于1989年,注册资本1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