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10-10
10月10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新增1则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为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食品经营。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亚厦股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萧市监二处字〔2021〕129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亚厦股份成立于1995年7月7日,注册资本约13.4亿元,法人代表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目前,其大股东为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后者大股东为丁欣欣,持股75%。
亚厦股份对外投资共有31家公司,包括: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