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07-14
7月14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48320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执行法院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豫0105执9884号。
据企查查,亚厦股份曾涉及司法案件2374起。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显示,其所涉及的民事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案最多,为906起。近3个月内,亚厦股份8次被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超616万元。
亚厦股份成立于1995年7月7日,注册资本约13.4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目前,其大股东为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张杏娟等持股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