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网2021-10-28
近日,有消息称因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太药业,002370)此前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已有受损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2021年4月,亚太药业公告公司与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内容显示:亚太药业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罚。
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团队律师认为,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买入亚太药业,并在2020年1月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到损失股民起诉索赔。投资者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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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亚太药业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初至三季度末,亚太药业实现营业收入约2.18亿元,同比下降39.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亏损9510.90万元。
亚太药业上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的客户为医药商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
公司的化学制剂业务主要分为抗生素类药品和非抗生素类药品两大类,截至目前,共拥有103个制剂类药品批准文号。目前在产的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罗红霉素胶囊、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等52个药品批准文号;非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消化系统药、心血管药、解热镇痛药等51个药品批准文号。
公司的化学原料药主要是为自身制剂业务提供原料药供应,并部分对外进行销售。截至目前,共拥有5个原料药批准文号产品,分别为罗红霉素、阿奇霉素、埃索美拉唑钠、替加环素、恩替卡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