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1-12-01
富临运业12月1日午间公告,为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国家财政部等部委联合颁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年第23号)相关文件,规定自2011 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经提报属地税务局后,认定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要求,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调整至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退还款约1145.07 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前述退还款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
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子公司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净利润约1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