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4-24
4月24日消息,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驳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提起的诉讼,其中包括要求赫美集团支付债权转让款645,918,469.41元等。二审判决认为,外贸信托的上诉请求无事实依据,一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赫美集团表示,此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的利润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