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2-12-19
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介绍,近日由其代理的投资者诉天娱数科(002354,原“天神娱乐”)证券虚假陈述案收到了一批投资者一审胜诉的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天娱数科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目前,投资者诉天娱数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仍在持续进行中,考虑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律师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鹏律师表示,根据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天娱数科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已经确定下来,意味着投资者只要满足索赔条件,及时参与诉讼,大概率能获赔。凡是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9年8月1日期间买入天娱数科股票,并在2019年8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有索赔资格。适格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证券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与民事诉讼流程,违规上市公司很难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
此前,天娱数科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因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相关事项,总股本由1663013961股减少为1654585820股,注册资本由1663013961元变更为1654585820元,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业绩方面,天娱数科业绩在2022年前三季度增收不增利。截至三季度末,公司营业总收入约为13.1亿元,同比上升12.16%;归母净利润亏损约为2710.51万元,上年同期盈利约为2663.51万元,由盈转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