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5-28
5月29日消息,北京科锐日前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确认北京科锐于2022年11月9日在深圳柏纳启航新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退伙,并要求相关单位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北京科锐实缴出资额4050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还要求深圳市柏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判决中确定的深圳柏纳启航新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债务不足清偿部分向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京科锐表示,此次退伙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及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