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经头条2023-04-12
新纶新材(002341)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凡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6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新纶新材(00234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最新消息]———
本所律师最新一批代理的投资者诉新纶新材(原新纶科技)(00234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已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新纶新材(00234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依法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并就以下四个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具体争议焦点如下:一、新纶新材(002341)公司被处罚的行为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二、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三日一价)如何认定;三、新纶新材(002341)公司被处罚的行为与每位投资者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四、新纶新材(002341)公司是否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及具体数额等。此外,因绝大部分股票的走势均受市场系统风险、个股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影响,深圳中院在系统风险计算比例方面则依法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进行核算。
新纶新材(00234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此前已有大量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新纶新材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后续索赔案件依据示范判决认定的共同的事实、法律适用标准、损失计算方法等依法进行和解、调解,公司已支付部分赔偿款。该系列案件的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5月份届满,仅剩一个月的时间。
温馨提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我所正在征集新纶新材(002341)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一审判决,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6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新纶新材(00234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索赔区间及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索赔依据]———
2020年5月21日,新纶新材(原新纶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因新纶科技2016年至2018年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2017、2018年未按规定披露新纶科技与宏辉电子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对外担保40000万元,新纶科技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部分投资者以新纶新材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其提起诉讼,现在法院一审判决新纶新材赔偿投资者损失。我们将持续关注新纶新材(00234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后续进展。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东方网络、亚太药业、宁波东力、中信国安、天娱数科(原天神娱乐)、香溢融通、昊华能源、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惠而浦、每日互动、新纶新材、粤传媒等上百家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