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09-29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新纶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1年9月27日、28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结束,后续等待法院判决,近期将继续提交投资者起诉材料立案。
2020年5月24日晚,新纶科技(002341)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新纶科技违法事实如下:
一、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5日到2019年6 月 26 日之间买入新纶科技(002341)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发起索赔。
新纶科技2021年半年报披露,2020年5月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决定书,该事项导致部分投资者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及深圳市调解中心起诉,向公司提出索赔诉讼,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人民币 11106.95万元。
新纶科技对上诉诉讼进展的披露为:部分调解中,部分已调解。对诉讼结果及影响的披露为:部分调解中,部分已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