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1-09-09
新纶科技(002341)索赔案又有新进展。近日,投资者诉新纶科技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示范判决一案,在深圳中院进行了首次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与公司达成和解并获得赔偿。
据代理律师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介绍,本次庭审中,深圳中院金融庭资深法官主持并听取了原告、被告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律师就本案系争事项是否属于虚假陈述,及该案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和“三日一价”(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认定等展开辩论和举证质证,同时对第三方鉴定机构的筛选和鉴定费用等事项履行了法律程序。
往前追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新纶科技于2019年6月2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5月,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新纶科技存在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等问题,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了处罚。这份处罚决定也成为投资者向公司索赔的有力证据。
今年3月26日,深圳中院针对59名投资者诉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7月9日,新纶科技在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中称,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索赔诉讼,公司对该类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1515.85万元,其中已知索赔金额8036.80万元,涉及案件323宗、投资者351位。剩余3479.05万元为预计索赔金额。截至2021年6月25日,上述索赔案件已调解117宗,涉及投资者145位,调解款共计1780.30万元,已支付175.66万元,剩余款项将根据签署的调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安排支付。
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新纶科技对投资者诉讼事项也进行了说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资者诉讼索赔涉案金额为11230.78万元,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11106.95万元。由于该类诉讼尚未正式开庭审理,该预计损失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