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1-1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注册地址及《公司章程》的变更,注册地址由宝安中心区变更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公司章程涉及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也进行了修订。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调整,未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债券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履行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