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5-05-19
2025年5月,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就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调整与回购注销已获授权与批准
2022年6月6日,格林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相关事宜。2025年5月19日,格林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合法有效。
回购价格因派息调整为3.445元/股
根据格林美2022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进行了派息。按照《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4450元/股。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04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
依据《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2 - 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达到1006亿元,累计净利润达到68亿元。但格林美2022 - 2024年度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值、累计净利润值均未达到该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将5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875.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方案符合相关规定。
目前,格林美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但尚需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