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9-14
司法案件显示,2024年9月13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0102执5550号】,执行标的1064元。
据统计,2024年1月以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10余次成为被执行人,案件遍及天津、陕西、重庆等地。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ST人乐成立于1996年,位于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44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侯延奎,任职企业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