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商报2022-03-01
3月1日皖通科技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皖通科技说明认定黄涛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
据了解,皖通科技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涛。此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对此,深交所要求皖通科技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人选安排、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表决权委托安排、董事会决策情况等,说明公司认定西藏景源为控股股东、黄涛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
2021年9月10日,皖通科技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称,截至2021 年8月31日,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皖通科技要说明从2021年8月31日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构成、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等的变动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及时,依据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