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12-31
得利斯公告,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上级监管部门对于支持股票回购的政策工具,降低公司自有资金占用,根据监管部门针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在前期执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后的相关细则,公司于12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比例及贷款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中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实际回购金额的70%调整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实际回购金额的90%,贷款期限由12个月调整为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