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2-15
得利斯(002330.SZ)公布,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部分授权有效期已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届满之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延长有效期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