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2023-10-09
10月9日,富安娜发布公告称,由于此前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董秘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严肃性,是公司治理的一个窗口,对于投资者而言,信息披露的质量可以管窥一家公司的管理底色,如果总是因为“失误、工作疏忽”的原因出现公告“打补丁”的事,并不是个好现象。“信息披露频繁出现瑕疵,本质上就是公司治理不合规,审核流程、内部控制有漏洞。”
监管部门认为内部管理薄弱
深圳证监局提及,9月28日,富安娜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称董事会以全票审议通过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但在9月29日,公司披露更正公告,称公司前述决议内容表述有误,关联董事已回避该等表决事项并应计入回避票数。此外,2022年以来,富安娜还出现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对外担保总额等数据披露错误。
查阅富安娜9月28日和9月29日的公告可知,更正的内容只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内容。不过,对于这些行为,深圳证监局认为,反映公司信息披露内部管理薄弱,有关人员勤勉尽责不到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董事会秘书龚芸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监管部门近年来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主要是为了在资本市场新旧生态转换的过程中,强化信息披露以让各参与方适应新生态,而且,随着市场的演变,很多规则也发生了变化,这都会在信息披露中有所展现,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该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加强学习,不要出现信息披露总是“打补丁”的现象。
要求公司报送整改报告
对于富安娜信息披露出现的这些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公司、林国芳、龚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严格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此外,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监管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对此,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解释:“信息披露的不严谨容易引发一系列的后果,监管警示、处罚、被记入诚信档案等等。虽然有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看起来是无伤大雅的小差错,但也透露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马虎大意,这种不严谨的背后,投资者要警惕的是公司的治理能力、合规经营能力是否也有瑕疵。”
王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监管部门、投资者之所以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严格要求,就在于全面注册制时代,选择权交给市场,信息披露关系着公司的核心价值输出、保护中小投资者等重点事项。从过往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上市公司相关信息中也可以看出,信息披露不严谨带来的后果是一系列的,审慎发布公告,严格信息披露应该成为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时刻牢记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