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09-07
9月7日晚间,深交所向永太科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具体列示预测项目满产后年新增收入及净利润的依据及计算过程,并说明是否存在以目前的市场价格预测未来业绩的情形,如是,请结合同行业公司扩张产能情况分析说明公司项目建成后相关产品是否存在价格下降的风险,公司前述预测是否审慎。
9月1日,永太科技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4.50亿元,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VC和5000吨FEC等项目,项目满产后预计年新增收入45亿元,年新增净利润6.14亿元。
根据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永太科技货币资金余额5.5亿元;内蒙古永太总资产12.38亿元,净资产2.37亿元,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0.38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永太科技补充披露项目投资金额的测算过程、依据及合理性,结合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所需资金情况等说明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的具体方式,并进一步说明项目规划及投融资进度安排,是否能够按期建成与达产。
此外,深交所要求永太科技说明2021年上半年VC和FEC等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金额,并充分提示公司扩张VC和FEC等产品的产能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过去一个月交易你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你公司股票的计划。如是,请说明详情并核查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减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