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7-30
*ST洪涛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因此,公司的预重整程序自法院不予受理重整申请裁定时自然终止。此外,由于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公司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