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002325.SZ)昨日晚间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获悉控股股东刘年新持股数量发生变动,经与股东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沟通后知悉,因刘年新未能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股票,质权人国信证券按照协议约定对刘年新违约股票进行强制执行处理。
洪涛股份公告显示,刘年新于2023年8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强制执行5,820,0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13%,被强制执行均价1.6106元/股,被强制执行金额9,374,070.80元;刘年新于2023年8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强制执行2,541,3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47%,被强制执行均价1.6536元/股,被强制执行金额4,202,289.67元;刘年新于2023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强制执行1,137,9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48%,被强制执行均价1.6570元/股,被强制执行金额1,885,613.56元;刘年新于2023年11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强制执行2,931,9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69%,被强制执行均价1.6406元/股,被强制执行金额4,810,000.00元;刘年新于2023年11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强制执行2,773,0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79%,被强制执行均价1.7038元/股,被强制执行金额4,724,864.51元。
本次强制执行前,刘年新合计持有股票353,127,478股,占总股本比例20.10%;本次强制执行后,刘年新合计持有股票337,923,095股,占总股本比例19.24%。
本次被强制执行后,刘年新解除质押15,204,383股,占其所持股票比例4.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7%,质权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前,刘年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质押股票数量合计336,361,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二人质押股票数量合计321,156,617股。
因刘年新未能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质押股票209,440,000股,国信证券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对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进行强制执行,国信证券已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1月21日共计处置了公司股票22,323,383股,现可能对剩余质押的187,116,617股股票进行处置,具体处置股数和处置时间国信证券未明确告知。本次可能被强制执行股票数量为187,116,6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5%。
同时,刘年新为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23年刘年新可被强制执行数量为97,426,295股,占公司2023年10月30日总股本比例为5.55%,截至公告披露日,2023年刘年新累积减少股票57,463,383股,占公司2023年10月30日总股本比例为3.27%,所获金额全部用于偿还国信证券借款。
洪涛股份2023年半年报显示,洪涛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远芬为刘年新配偶,两者为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