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07-10
7月10日,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因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造成一般火灾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松山湖大队给对其罚款19999元。
据企查查,洪涛股份曾涉司法案件超1000起,历史被执行人147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6560万元。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所涉及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最多。
据乐居财经查阅,洪涛股份成立于1985年1月,注册资本为12.5亿元,于2009年12月A股上市。该公司大股东为刘年新持股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