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3-10
普利特3月10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顺利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决定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9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10.79亿元”,募集资金投向相应调整。
修订前: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8.16亿元用于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股权,6亿元用于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2亿元用于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2.7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修订后: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7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6亿元用于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2亿元用于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2.7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