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助吧2024-04-19
4月18日,日海智能发布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4月18日下午14:30;日海智能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01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公司董事长肖建波。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68.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7%。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4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8.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腾讯会议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等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楼永辉律师、徐雅堃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月3日晚间,日海智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二、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三、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一、对日海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杨字翔、杨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三、对刘平、丁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四、对马玉峰、宋德亮、余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日海智能成立于2003年,美景中国成员,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744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