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九派财经2024-01-03
1月3日晚,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日海智能”,002313.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日海智能存在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重庆联通 IDC 项目核算错误、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等违法事实,导致其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日海智能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共7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910万元。
日海智能2018年对持股73. 8352%的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考虑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的影响,导致2018年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3130.20万元,2020年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130.20万元。同时,日海智能2020年核算处置全资孙公司深圳日海天线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时更名为深圳传虹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传虹”)股权转让收益中,未考虑其对深圳传虹6871.34万元应收款项的影响,导致 2020年少确认投资损失6526.62万元,2021年多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14. 34万元。
此外,日海智能未将其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合同按照融资租赁进行会计核算,导致2020年多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502.76万元,2021年少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入993. 78万元;在对公司的其他5个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时,日海智能未计算重大融资成分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等会计科目核算错误,合计对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多记 213.12万元、多记368.29万元、少记1015.54万元、少记1706.07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导致日海智能2018至2021年连续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公告显示,上述事项对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5.13%、1.5%、348.41%。
公告显示,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日海智能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共7名相关责任人处以共计910万元的罚款,并给予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日海智能成立于1994年,围绕智慧连接,日海智能构建了由无线通信模组、智能设备、通信服务、智慧物联解决方案组成的业务体系。2023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20.65亿元,同比下降16.31%;归母净亏损1.75亿元,同比增长7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