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电鳗快报2021-11-19
《电鳗快报》文/林妍
11月18日,11月18日,深交所向东方园林(002310.SZ)发出监管函。《电鳗快报》注意到,这已经是东方园林下半年以来收到的第三份监管函。
短短4个月收到三次监管函,东方园林还靠谱吗?它拿什么换取市场的信任?
信披出现大问题
11月18日的监管函指出,东方园林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关于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报告等事项补充更正的公告》,就该公司2019年度报告、2020年度报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向公司全资孙公司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环保”)的增资事项,以及该公司第二期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等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正。经查,该公司存在2019及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重大事项披露不完整,未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信息披露等不规范情形。上述行为违反深交所相关规定。
深交所提出,所希望东方园林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具体来看,一是东方园林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未在2019年度报告中,完整披露你公司与国资中心和朝汇鑫的关联交易事项和关联交易金额,且未在 2020 年度报告中准确披露你公司与国资中心和朝汇鑫发生的因接受委托贷款等业务而产生的上年关联交易金额。
二是重大事项披露不完整,未及时披露进展情况。2018年8月,公司与农银投资签署了《市场化债转股战略合作协议》,农银投资拟持有集团环保超过49%的股权。2018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投资”)与农银投资签署《增资协议》,集团环保收到农银投资的投资款10亿元。此后,环境投资分别于2019年11 月和2020年4月与农银投资两次签订补充协议。公司未及时披露环境投资与农银投资签订的补充协议情况,也未及时、完整地就环境投资与农银投资协议中签署的历次合作协议中,涉及的业绩承诺等重要条款进行披露。
三是未及时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和2017年8月实施第二期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在第二期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和存续期限届满时,公司均未及时公告。此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自2021年7月7日至9月23日进行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公司也未在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时及时进行公告。
监管函揭示公司治理问题
《电鳗快报》发现,在今年7月20日、8月5日,交易所均向东方园林发来监管函。足见东方园林的内部治理问题上的缺陷。
7月20日监管函指出,东方园林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2020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000万元至30000万元。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9226.03万元。业绩预告与经审计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按规定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此外,会计差错更正方面,公司2020年半年度、 2020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由-17933.73万元、4856.00万元分别更正为-24235.67万元、-1445.93万元,会计差错更正前后净利润变动额均为6301.93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26.00%、435.84%。
8月5日监管函指出,东方园林股东何巧女所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被平仓减持和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风险。自2020年预披露减持计划期间届满至本次减持预披露满15个交易日前,其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累计被动减持4685600股,占东方园林总股本的0.17%。作为东方园林持股5%以上股东,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在信息披露方面,东方园林短短4个月出现三度失信、失当,严重透支了人们的信任。”业内人士称。
《电鳗快报》注意到,截至11月18日上午11:00,东方园林股价为2.86元,自下半年以来累计下跌15.84%;今年以来,更是累计下跌30.68%。
《电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