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7-20
威创股份7月20日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决定书》。5月19日,申请人王红兵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撤回仲裁申请书》,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7月14日作出决定书,决定如下:同意申请人王红兵撤回仲裁申请;本案受理费0元、处理费39896元由申请人王红兵承担。
根据公司此前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及王红兵作为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书》,王红兵就与何正宇、方铭签订的《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书》存在的争议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仲裁申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诉与王红兵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决定立案审理。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与王红兵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