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3-03-17
3月17日丨洋河股份(002304.SZ)公布,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洋河投资”)收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或“受托人”)发来的《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期公告(含第1期、第2期)》,根据文件显示,信托计划预设存续期限已届满,项下财产未能完成变现,信托计划将延期。
洋河投资于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1日,分别出资1亿元认购了“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期”,合计投资“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亿元,产品预设存续期限24个月。
洋河投资分别于2021年6月20日收到“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投资收益2,654,794.52元,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投资收益4,261,643.84元;于2021年6月20日收到“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期”投资收益2,584,931.51元,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期”投资收益4,261,643.84元;目前洋河投资共收到“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收益13,763,013.71元。截至公告日,信托产品本金2亿元及在2021年12月20日之后的预期收益未收回。
公司已及时与受托人沟通,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将积极督促受托人等相关方履行合同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