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3-12-21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02,证券简称:西部建设)昨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最终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12月19日,西部建设发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351.05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建集团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中建西南院,以及战略投资者海螺水泥,共2名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发行对象中建西南院、海螺水泥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
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905元/股,调整为7.02元/股。发行前,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11,326,283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1,562,673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189,763,610股。
中建西南院、海螺水泥所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具体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发行对象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中建西南院及海螺水泥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西部建设指出,截至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262,354,304股,实际控制人中建集团通过所控制的各下属企业对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62.4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中建集团通过所控制的各下属企业对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54.99%,发行对象海螺水泥对公司持股比例为12.88%,中建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西部建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张天亮、侯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