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2-02-08
水晶光电公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7月10日届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0.0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公司董事长为林敏。林敏先生:196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2002年至2006年任星星集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2014年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水晶光電(ジャパン)株式会社董事长、株式会社光驰董事、水晶光电科技(加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浙江省光学协会理事、浙江上市协会理事、椒江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台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浙江省工商联执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