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 废气
一、有组织废气
1#排气筒(DA001):工艺有机废气(车间J2~J15,J19)通过“冷凝+二级水吸收+二级 活性炭 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1#)排放,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氯化氢、氨气、硫酸雾、二氯甲烷、异丙醇、甲苯、丙酮、乙酸乙酯、乙酸、甲醇、四氢呋喃、三氯甲烷、N,N-二甲基甲酰胺、三乙胺、吡啶、二甲苯、二氧化硫、硫化氢。
2#排气筒(DA005):工艺有机废气(车间J16~J18,J21,J23)通过“冷凝+二级水吸收+二级 活性炭 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2#)排放,主要污染物为VOCs、氯化氢、颗粒物、氨气、硫酸雾、异丙醇、甲苯、丙酮、乙酸乙酯、甲醇、乙腈、四氢呋喃、二氯甲烷、N,N-二甲基甲酰胺、乙酸。
3#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罐区及危废库废气经“酸碱洗涤+ 高分子微胶除臭+水洗+过滤式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脱附 ”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3#)排放,主要污染物为VOCs、氨气、硫化氢、氯化氢、硫酸雾。
二、无组织废气
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罐区等区域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处理,无法收集的导致恶臭气体和有机物逸散,其中危废暂存库、罐区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站废气也进行加盖负压收集,通过上述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生产车间产生废气,均通过负压集气罩收集,无法收集的污染物则无组织逸散,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放。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措施符合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2)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体制。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等清下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收集后送厂内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明管输送 至 送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
本项目技改后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蒸馏及反应残余物(液态)、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有毒有机溶剂、废吸附剂、一般有机溶剂、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固态)、废催化剂、含卤素有机溶剂、废气处理吸附剂、废弃包装物、矿物油、质控废弃物、废弃产品及中间体、物化污泥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全厂噪声的主要来源各类 物料泵、真空泵及风机等 。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 变频器、 消声器或隔音罩;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 吸声材料 ,使工人可以在隔音消声性能好的操作间、控制室内工作;设置绿化带。最终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
(5)土壤、地下水
本工程生产区域、危化品仓库、甲类仓库、丙类仓库、罐区、危废暂存库、废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均需采取防渗、防漏处理,同时设置跟踪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
从环保角度出发,“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阿立哌唑等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 ”在拟建地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