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股票味道调查员2022-02-26
2022年2月17日,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德奥”)已收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2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律师看法
2022年2月17日,*ST德奥已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2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22年1月24日被立案调查。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ST德奥早期公告称,因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会议未审核通过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续在听证上公司提出的质证或意见未能获得监管部门采纳,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同日*ST德奥还公告表示,公司于2月17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6号)。宋律师认为,这份《决定》曾指出,*ST德奥存在有关公司治理运作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该问题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停牌近三年,恢复上市难度大
根据公开资料,2020年6月,联储证券和*ST德奥签署协议书,约定为其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协议签署后,联储证券在2020年7月初协助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文件并获得受理。现在,联储证券作为保荐券商“请辞”恢复上市的保荐业务,其充分理由为,公司恢复上市可能面临“三座大山”:业绩续亏、对巨额资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及股东失和(重整投资人曹升等与第一大股东迅图教育)等,所以认为其不具备恢复上市的条件。
因联储证券不再为其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关于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规定,2022 年 2 月 14 日,深交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召开第 383 次工作会议,对于该股恢复上市申请未审核同意。
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宋联民主任强调称: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法院最新出台的2021版“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ST德奥能否恢复上市均不影响投资者对其展开索赔法律程序。索赔的诉求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广州中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该股有股东2.43万多户,这意味着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利息与预缴的诉讼费等,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索赔条件
在2022年2月17日之前买入*ST德奥(002260)股票,且在2022年2月18日(含当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