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2-02-18
2月17日晚间,*ST德奥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当日,*ST德奥还披露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称,公司存在治理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资料显示,*ST德奥全称为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公司官网显示其主要业务为无人机研发生产服务。由于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ST德奥于2019年5月15日暂停上市。其间,公司一直在推动重整,试图恢复上市。
2020年6月,*ST德奥与联储证券签署关于推荐恢复上市的协议书。联储证券于2020年7月初协助*ST德奥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文件。
2022年2月8日,*ST德奥发布公告称,联储证券向公司发函表示,有充分理由认为*ST德奥已不具备恢复上市的条件,不再为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联储证券对此给出三点理由,第一点便是,预计公司2021年全年继续亏损,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已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此外,联储证券表示,*ST德奥对外存在一起涉及25亿元的官司,以及重整引入投资人之间存在不和的情况。
*ST德奥在随后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中,“回怼”了联储证券,并表示自身仍具备恢复上市条件。
*ST德奥认为,联储证券的部分结论不具备客观依据,公司重整以来,逐步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业务结构得到改善;同时,选任新的管理层后,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经营效率得到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将得以改善。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运作规范,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述表述迅速被监管机构关注。《决定》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运作规范”的表述与公司实际情况不一致,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此外,《决定》还认为,公司2021年12月30日拒绝相关人员进入公司,导致其无法在股东大会现场投票,此后又认为相关股东投票不具有有效性。公司不能提供拒绝相关股东进入公司的合理依据,公司及相关律师不能提供认定相关股东网络投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这些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当日,*ST德奥还披露,公司在2月16日晚收到深交所发出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表示,由于联储证券不再为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4.1条、第14.2.1条、第14.2.6条关于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规定。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未通过公司恢复上市申请。
*ST德奥表示,公司将尽快落实申请听证,持续关注后续发展情况。公司还表示,因上市委员会工作会议未审核通过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续在听证上公司提出的质证或意见未能获得监管部门采纳,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